系统更新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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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记:打印票据必须与电脑登记票据信息一致!!
    系统更新后交费操作常见功能说明
  • a.交费登记:选择用户欠费记录后,根据纸制票据(正规发票或自制凭证)信息,在交费窗品选择相对应的“发票号”或“凭证号”单选项,并核对当前登记可用票据和当前纸制票据是否一致。
  • b.交费作废: 当日为结账前发现提交错误的交费记录,可由操作员自己将原有记录作废处理,并抽回原有对应票据,收款的要将对应款额退回。
  • c.票据作废: 只作废纸制票据,原交费记录对应票号置0,不影响收款金额,票据作废后补打票据功能可用,票据作废限制本人只能作废当日开具的票据,所以每笔业务操作时要认真核对,尽量避免错误的发生。
  • d.补打发票: 当前交费记录发票号为0时视为未登记发票信息,可以补登发票后重新打印,补发票时可变更“付款单位名称”、“付款单位税号”信息,补发票登记成功后,补发票功能禁用。交费记录登记发票信息后,补凭证功能禁用。补发票操作需要抽回原有票据并与发票记账联放一起上交。
  • e.补打凭证: 当前交费记录凭证号为0时并且发票号也为0时(即未开发票”补凭证功能可用,可以补登凭证后重新打印,补凭证时可变更“付款单位名称”、“付款单位税号”信息,补凭证登记成功后,补凭证功能禁用。补凭证需抽回原有票据与新凭证记账联放一起上交。
  • f.交费红冲: 当日交费记录错误不允许红冲操作,只能由操作员本人核实后进行交费作作废操作,非当日交费记录发现错误时需要有红冲权限的操作员进行交费红冲操作,红冲操作需要抽回原交费记录凭证与红冲凭证存放一起上交,红冲凭证不需要交用户。红冲操作记当日负收款。